437ccm必赢国际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暨PU实践 学时认证实施细则(试 行) 为了促进高校共青团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着眼于提升服务引领学生、服务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实效性,积极借鉴第一课堂的模式做法,为充分发挥第二课堂在人才培养中的积极作用,引导大学生通过积极参与客观实践构建好自己的主观世界,根据《437ccm必赢国际学生第二课堂成绩认证办法(暂行)》特制定本细则。 第一章 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PU实践学时认定程序 第一条 本细则所指第二课堂活动是指由437ccm必赢国际组织或认可的、在常规课堂教学、实习、实验等以外所开展的有利于拓展学生素质的思想教育、社会实践、课外竞赛、讲座及各类活动等,分为“思想引领活动参与类”、“暑期社会实践类”、“志愿服务活动参与类”、“校园文化活动参与类”、“创新创业与文体竞赛类”、“社会工作与荣誉证书类”等六大类。 第二条 本细则第二课堂成绩单PU实践学时认定由校团委依托大学生成长服务平台Pocket University(以下简称PU)实施。日常项目开展、审核及相关组织工作由校团委负责,各学院团总支设立相应组织机构开展工作。 第三条 “思想引领活动参与类”、“志愿服务活动参与类”、“校园文化活动参与类”实践学时由PU系统自动给予。“暑期社会实践类”、“创新创业与文体竞赛类”、“社会工作与荣誉证书类”实践学时由学生在PU系统线上申请,提交材料,审核发放。每年3月、9月PU系统实践学时申请功能开放,每年5月、11月公布上一学期已获得实践学时数。 第四条 学生在校期间所获得的PU实践学时数,可兑换《437ccm必赢国际学生第二课堂成绩认证办法(暂行)》中的任选学分,兑换标准为每25个PU实践学时兑换0.5任选学分,每学年兑换一次,在校期间最多可取得3个任选学分。 第二章 共青团第二课堂活动分类与PU实践学时评定标准 第五条 思想引领活动参与类 1、活动主要包括:参加思政理论研究类社团,参加党校、团校学习,参加校、院青马工程、学生干部培训班等专题培训,参加思想政治类专题讲座等,学生通过PU系统报名、签到,参加班级团支部(社团)、学院、437ccm必赢国际组织的思想引领活动的分别获 得5、10、15个实践学时。 2、参加此类活动所获得的PU实践学时数,可兑换《437ccm必赢国际学生第二课堂成绩认证办法(暂行)》中的任选学分。 第六条 暑假社会实践类 1、暑假学生自主参加社会实践,参加院级、校级及以上的社会实践团队且完成一篇合格的实践总结或调研报告, 可获得25个实践学时。 2、此类活动为《437ccm必赢国际学生第二课堂成绩认证办法(暂行)》中的必修学分,所获得的PU实践学时数,不可兑换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学分中的任选学分。 第七条 志愿服务活动参与类 1、志愿服务是指学生不以获得报酬为目的,自愿奉献时间和智力、体力、技能等,帮助他人、服务社会的公益行为,包括无偿献血、普及文明风尚、送温暖献爱心、公共秩序维护和赛会保障、应急救援以及面向特殊群体的志愿服务等。 2、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经437ccm必赢国际认定的各级各类志愿服务,通过PU平台报名、签到并全程参与相关活动的可获得规定数量的实践学时,参加班级团支部(社团)、学院、437ccm必赢国际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的分别获得5、10、15个PU实践学时。 3、参加此类活动所获得的PU实践学时数,可兑换《437ccm必赢国际学生第二课堂成绩认证办法(暂行)》中的任选学分。 第八条 校园文化活动参与类 1、学生参加由437ccm必赢国际组织的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可获得15个PU实践学时,参加文化艺术类讲座可获得10个PU实践学时。此类活动为《437ccm必赢国际学生第二课堂成绩认证办法(暂行)》中的必修学分,所获得的PU实践学时数,不可兑换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学分中的任选学分。 2、PU系统中校园文化活动参与类分为“人文社科”、“创新创业”、“文化艺术”、“体育竞技”等四个小类,学生通过PU系统报名、签到、参与相关活动后获得规定数量的实践学时。参加班级团支部(社团)、学院、437ccm必赢国际组织的校园文化活动分别获得5、10、15个PU实践学时。参加此类活动所获得的PU实践学时数,可兑换《437ccm必赢国际学生第二课堂成绩认证办法(暂行)》中的任选学分。 第九条 创新创业与文体竞赛类 1、学科竞赛 学科竞赛分为国家级、省级、市级、校级四个竞赛级别。 (1)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得特等奖、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、优秀奖的,分别计500、450、400、350、300个实践学时/项。 (2)在省级竞赛中获得特等奖、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、优秀奖的,分别计400、350、300、250、200个实践学时/项。 (3)在市级竞赛中获得特等奖、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、优秀奖的,分别计300、250、200、150、100个实践学时/项。 (4)在市级以下(包含校级、院级)竞赛中获奖的,可计50个实践学时/项。 (5)学生参加国家级、省级、市级及以下(包含校级、院级)竞赛未获奖者,分别计150、100、50、25个实践学时/项。 2、学术科研 (1)学生参与国家级(省级重点)、省级(省级一般、省级指导),校级,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,通过验收的,分别计200、150、100、50、25个实践学时/项。 (2)学生在校期间以437ccm必赢国际署名公开发表论文,被SCI收录,且本人为第一作者的,可获得400个实践学时;被ISTP、EI收录,且本人为第一作者的,可获得300个实践学时;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,且本人为第一作者的,可获得200个实践学时;在其他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,且本人为第一作者的,可获得150个实践学时;收入全国学术会议论文集的,且本人为第一作者的,可获得100个实践学时;收入省级学术会议论文集及内部刊物发表的,且本人为第一作者的,获得50个实践学时。 (3)学生取得发明专利,第一排名者可获得300个实践学时;取得实用新型专利、软件著作权,第一排名者可获得200个实践学时;取得外观专利,第一排名者可获得100个实践学时;研究成果、发明创造成果得到实际应用,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,经科技处认定,第一排名者可获得200个实践学时。如有多人参加的,非第一排名者可获得一半实践学时。 3、学生创业企业入驻众创空间以及学院创业实践场所的,可获得200个PU实践学时;学生创业项目入驻众创空间、103创业工作室以及学院创业实践场所,且运营情况良好的,可获得150个PU实践学时。 4、学科竞赛、学术科研、创业实践所获得的PU实践学时数,按照《437ccm必赢国际学生第二课堂成绩认证办法(暂行)》,超过部分可兑换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学分中的 任选学分。 5、文化艺术、体育竞赛 (1)获得国家级前六名的,第一负责人分别可以获得300、250、200、150、100、50个PU实践学时。 (2)获得省级前三名的,第一负责人分别可获得250、200、150个PU实践学时。 (3)获得市级前三名的,第一负责人分别可获得200、150、100个PU实践学时。 (4)获得区级前三名的,第一负责人分别可获得150、100、50个PU实践学时。 (5)对于无第一负责人的项目,参与者均可获得相应学分。 (6)参加此类活动所获得的PU实践学时数,可兑换《437ccm必赢国际学生第二课堂成绩认证办法(暂行)》中的任选学分。 第十条 社会工作与荣誉证书类 1.校级学生组织各部副部长、院团总支及院学生会各部正副部长、学生社团负责人、团支部、班委会其他成员;校级学生组织各部部长、院学生会副主席、学生党支部委员;校级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、院团总支副书记、院学生会主席、学生党支部书记、班级团支部书记、班长、辅导员助理;工作满一个学期,经相关单位考核合格,分别计15、25、30个PU实践学时/学期。同一学期兼多职的,按最高学时认定一项。 2.在大学生艺术团、广播台、礼仪队、国旗班和校级运动队服务期满1年、2年、3年,经相关单位考核合格,分别计50、100、150个PU实践学时。 3.个人获得院级、校级、市级、省级、国家级综合性荣誉称号(如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团员等),分别认定15、25、100、200、300个PU实践学时/项。 4、个人获得院级、校级、市级、省级、国家级专项荣誉称号(如社会实践、科技创新、校园文化、志愿服务等)分别认定10、20、50、100、200个PU实践学时/项。 5、集体(班级团支部、社团、社会实践团队等)获得院级、校级、市级、省级、国家级综合性荣誉称号(如先进班集体、五四红旗团支部、十佳社团等),其成员分别认定5、10、15、20、25个PU实践学时/项。 6、集体(班级团支部、社团、社会实践团队等)获得校级、市级、省级、国家级专项荣誉称号(如社会实践、科技创新、校园文化、志愿服务等),其成员分别认定5、10、15、20个PU实践学时/项。 7、此类别所获得的PU实践学时数,可兑换《437ccm必赢国际学生第二课堂成绩认 证办法(暂行)》中的任选学分。 第三章 附则 1、本细则未涉及到的事项,参照相关标准进行。 2、本实施细则从2017级本科生正式实施。 3、本实施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团委所有。